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0-05-19作者: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篇 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第二章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第二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四章发展现代农业

    第五章增加农民收入

    第六章改善农村面貌

    第七章培养新型农民

    第八章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

    第九章深化农村改革

    第三篇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十章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

第十一章 振兴装备制造业

    第十二章优化发展能源工业

    第十三章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

    第十四章提升轻纺工业水平

    第十五章积极推进信息化

    第四篇 加快发展服务业

    第十六章拓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十七章丰富消费性服务业

    第十八章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第五篇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九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第二十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第二十一章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六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二章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十三章保护修复自然生态

    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第二十五章强化资源管理

    第二十六章合理利用海洋和气候资源

    第七篇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十七章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

    第二十八章优先发展教育

    第二十九章推进人才强国战略

    第八篇 深化体制改革

    第三十章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十一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十二章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第三十三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第三十四章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第九篇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第三十五章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

    第三十六章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第三十七章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第十篇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十八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三十九章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四十章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第四十二章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第十一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第四十三章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第十二篇 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第四十四章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第十三篇 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

    第四十五章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

    第十四篇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四十六章建立分类指导的实施机制

    第四十七章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

    第四十八章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篇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把发展教育和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本强国。

    第二十七章 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与经济、教育的紧密结合,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第一节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领域超前部署,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取得重要突破。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在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健康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实现核心技术集成创新与跨越。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

专栏14 重大科技专项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 开发高端电子通用器件和高可信网络化基础软件,信息安全所需芯片和器件等关键技术。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 开发60纳米至45纳米高速、低功耗芯片和新型硅基集成电路的制造工艺技术,核心集成电路装备技术。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 开发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络、终端与应用技术。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 开发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成套技术,研究数字化与智能化控制单元。

  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 开发特殊地质条件下油气资源工业化开采成套技术。

    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 开发百万千瓦级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设计技术和20万千瓦级模块式高温气冷堆商业化技术。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 研究典型流域水污染控制、湖泊富营养化防治和水环境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

    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开发功能基因克隆与验证、规模化转基因操作等核心技术,建立和完善优异种质创新、新品种培育和规模化制种三大技术平台。

    重大新药创制 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药,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平台。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构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有效防控技术体系,研制高效特异性诊断试剂、疫苗和药物及检测技术。

    大型飞机 开发大型飞机设计与制造成套技术。

    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 开发基于卫星、飞机和平流层飞艇的高分辨率先进观测技术,建立对地观测数据中心及重点应用系统。

    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 突破航天员出舱活动以及空间飞行器交会对接重大技术,建立具有一定应用规模的短期有人照料、长期在轨自主飞行的空间实验室。开发月球探测关键技术,建立月球探测工程系统。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建设散裂中子源、强磁场装置、大型天文望远镜、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航空遥感系统、结冰风洞、大陆构造环境监测网络、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子午工程、地下资源与地震预测极低频电磁探测网、农业生物安全研究设施等。

    坚持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积极推动理论创新,进一步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促进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

    第二节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施知识创新工程,整合研究实验体系,建设若干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构筑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实施重大科学工程,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第三节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加强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发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创新中介服务,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

    第四节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计量基础研究,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代理、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

    第五节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整合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力量,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企业间科研人员的合理流动与合作,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深化技术开发类院所企业化转制改革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完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开放合作的研究开发体系。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科技评审评估和成果评价奖励等制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第二十八章 优先发展教育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任务,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

    第一节 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

    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特别是女性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的辍学率,全国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推进城乡、地区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政府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节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扩大到800万人。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更新教学内容,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建立弹性学习制度。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第三节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加强研究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稳步发展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有重点地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各类高等院校协调发展。继续发展各类成人教育。

    第四节 加大教育投入

    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教育公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以及薄弱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倾斜。各级政府要增加职业教育投入,重点支持面向农村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支持设立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民间慈善基金组织,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教。继续实行助学贷款,健全面向各阶段学生的资助制度,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扩大彩票公益金收益用于特殊教育的份额。

    第五节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的设置标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规范教育收费,建立严格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形成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体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推进教学课程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健全评价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以及招生规模、人才聘用等方面给学校更多自主权,培育并发挥学校的优势和特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专栏15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20042007年国家安排资金100亿元,重点支持尚未实现“两基”的西部农村地区,新建和改扩建77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20032007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安排资金100亿元,为中西部地区3.75万所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为38.4万所农村小学配备卫星教学接收设备、为11万个小学教学点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 推动未纳入“两基”攻坚计划实施范围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生巩固率和寄宿率。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1000所县级职教中心、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一批职业教育骨干基地。

    高等教育“211”和“985”工程 继续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形成一批处于学术前沿的新兴和交叉学科,部分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二十九章 推进人才强国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发挥人才作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第一节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培训制度,加强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党政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企业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战略高技术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战略科学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二节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规范人才市场管理,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分类管理体制,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制度。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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